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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喜欢天不亮(九天的缘分)

2023-02-10 15:37:51      小编:网络整理      我要评论

有些人喜欢天不亮文章列表:

有些人喜欢天不亮(九天的缘分)

九天的缘分

今天,你匆忙走了,没有告别,像一片落叶,像一尾音符,融化在秋风里。我甚至没有来得及再多看你一眼,再多给你一些关心和爱...... ————题记



癸巳处暑,一场淋漓的秋雨覆盖了黄淮两岸。你,一只刚孵出不久的小鸭子,瑟瑟发抖地趴在湿冷的草丛边,稚嫩地鸣叫让人心怜,路过的二姐将你带了回来,说给我女儿当做玩伴。

小鸭子,你是谁?家在哪里?怎么会在这里?你冷不冷?饿不饿?谜一样的你,你一样的迷,我还没有猜完。


透湿的羽毛贴在身上,妻小心地帮你烘干。你的双腿还不能直立,左边的翅膀上还留有一片蛋壳,像一个伤员。我切碎了青菜和苹果,备好了温开水,这算是你第一场盛宴。

装宣纸的纸箱,经过改装就成了你的新家,铺垫好废弃的纸张,挺暖和的,你试试看。我女儿很喜欢你的,你看她的笑容,从没像今天这么灿烂。

从此, 我们家就多了一口人,多了一份深深的牵挂和感念。小鸭子,你知道吗?你像我的孩子,不,你就是我的孩子,我会让你感到家的温暖。

你一天天在长大,小蛮腰越来越明显。你黄绒绒的羽毛越来越长,像缂丝金线。


喜欢你在地砖上摇摆地奔跑,喜欢你对着镜头都不肝颤,喜欢你把我手指当成薯片,喜欢你优雅地站在我脚面......


喜欢你清亮透彻的眼睛,喜欢你结实有力的小脚板。喜欢你睡觉从不哭闹,喜欢你天不亮就呱呱叫唤,喜欢你随心所欲地梳妆打扮,喜欢你和我女儿疯成一团......



上班了,不能随时照顾你,请放心,我是抽时间想念。下班了,我刚上楼,你听出是我的脚步,整个楼道都被你的歌声装满。




一切似乎都很自然。直到妻的一个电话,一句哽咽的话,所有的一切都地覆天翻。女儿正茫然地站在一边,“鸭鸭喝水”,“鸭鸭觉觉”是她唯一的争辩。此刻,我已泪流满面。


小鸭子,请原谅一个孩子的无知和失误,她的本意你应该听得见。小鸭子,请原谅一个父亲的过错和失职,我想对你说什么,却被泪水冲断。



对不起,我不是观世音,没有起死回生之术,无法让你再睁开眼;我不是佛陀,虽然看透个人生死,却不愿让你离开,一秒也不愿。


孤独的小鸭子,在我书斋里度过了你生命的最后九天。感谢你的陪伴,让我深夜看书也不觉得孤单。可爱的小鸭子,感谢你来做客,来品尝我的水果沙拉,看着你欢快地吃相,我知道你喜欢。


你一定是前世遇见的金蝉吧,今生化做凡物,只有短暂的道缘。你一定是上天的精灵吧,我的家只是临时的驿站,你终归要走,但为什么没说再见?


小鸭子,你记没记我的电话? 你知不知道我的QQ? 你还能不能看到我写字画画?你用什么再和我聊天?


小鸭子,若还记得我们,还记得这个家,请常回来看看......

这样的健康生活事与愿违

【健康新知】这样的“健康生活”事与愿违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健身、养生、求医的需求越来越大,但如果方法不对反而会影响健康。

爬山爬楼最损害膝盖

膝关节在30度-60度负重状态下压力负荷最大,上下山或楼梯时关节活动恰好在此之间。爬山、蹲起、打太极、上下楼梯时,腿是弯曲的,全身的重量转移到膝关节上,导致膝关节的压力增大。上山时,膝关节会承受3-5倍的压力,而下山时这压力就增加到了5-7倍。爬山、蹲起、打太极、爬楼梯等动作都会加重髌骨及膝关节的压力,长期高强度地做这些动作,都会致使双膝关节磨损,导致膝关节炎、骨刺、增生等,且这种磨损是不可逆转的。所以如果在年轻时没有一定强度运动训练的经历,仅仅是在中老年以后“强化”运动以达到防止某些慢性病的目的,往往事与愿违。

洗澡过勤让皮肤干燥

墨西哥墨旭尤州立大学的一项皮肤病研究提醒,频繁洗澡损伤皮肤,甚至会导致皮肤癌。负责这项研究的病理学家贾德巴·胡浓妮认为,频繁的洗澡会洗去身上本来就不多的皮脂,加剧皮肤干燥,从而导致皮炎;用力地搓洗也会致使本就脆弱的表皮受损,细菌、真菌乘虚而入,造成皮肤感染。经常性的皮肤受损会引起免疫能力下降,各种随之而来的炎症日积月累下,可能导致皮肤癌。贾德巴·胡浓妮说“一周洗两到三次就够了,而且搓洗的力度也不要太大”。

对老人来说,浴室还是危险的地方。洗澡太久、洗澡水过热,可能让心脑血管病人感觉胸闷、气喘;湿滑的地面,可能造成滑倒、骨折。

冬季晨练太刺激血管

喜欢晨练的人常常天不亮就外出,如果是冬季,室内外温差加大,受寒冷刺激,容易感冒、胃痛、关节痛,甚至引发支气管炎、哮喘等病。加上寒冷会使血管快速收缩,从而增加了心脑血管意外的可能性,血压不稳的老人风险更大。

所以,冬季最合适的晨练时间应该是9时以后。锻炼结束后,应擦干身上的汗水,立即换上干爽衣服。也可以选择下午四五点钟去公园锻炼,此时公园里的树木进行了一天光合作用,空气含氧量高,这种环境适合锻炼。

热水泡脚也危及生命

中医早有记载“春天洗脚,升阳固脱;夏天洗脚,暑湿可祛;秋天洗脚,肺润肠濡;冬天洗脚,丹田温灼”,说的就是泡脚的好处。人的双脚上存在着与各脏腑器官相对应的反射区,当用温水泡脚时,可以刺激这些反射区,促进人体血液循环,调理内分泌系统,增强人体器官机能,取得防病治病的保健效果。

泡脚虽好,却并非人人适宜,特别是三种人不能泡,否则会加重病情:

重症糖尿病足患者 糖尿病足患者的皮肤比较脆弱,脚部末梢神经对温度不敏感,正常人感觉很烫的水温,他们却感觉不到,所以很容易被烫伤。一旦被烫伤,哪怕是一个很小的水泡,若不及时就医,都可能导致足部感染、溃烂,严重的甚至会造成截肢。

心脑血管患者 过热的水泡脚会引起心跳加速,血管扩张,血液回流到心脏的减少,时间一长会影响心脑的供血。

冻伤的脚 刚刚受到寒冷冻伤的双脚,从寒冷到骤热会加速冻脚病情。应该用按摩的方法,使受冷的肌肤慢慢恢复温度。

喝水太多会感觉无力

有的人认为,多喝水有利于排毒,对身体和皮肤越好。其实,水喝多了,也有害。开水的渗透压很低,一个人如果一天到晚大量喝开水,在低渗状态下人体正常分泌的一种“抗利尿激素”被抑制,大量喝水后体内排出的尿液量可能比喝进去的水还多,带走体内的钠、钾、氯等电解质,人会觉得无力;严重者会引起低钾血症、肾小管功能下降,导致肾脏和心脏的损害。所以,过多喝水不但无益,反而有害。

每人每天正常补水1000-1500毫升就足够。正常成年人每天小便次数不超过8次,超过8次可认为饮水过多。还有就是看尿液的颜色。正常的尿液为淡黄色澄清液体,尿色加深可能是水摄入少了,应适当增加喝水量;尿色过淡也可能是饮水量过多的参考指标。

不少中老年人认为,水越纯越好,说明污染少。其实,水越纯的同时也少了有机物,长期饮用缺了钙、镁离子的纯净水,会损伤血管内壁的细胞,形成栓塞,增加心血管病的风险。

古时候没有电,古人是不是天一黑就睡觉?

记得20年前,当时还是小学生的笔者跟着父母去农村的某一个亲戚家去参加婚宴,由于不便在当天往返,我们就选择在农村留宿一宿。

也是这次住宿,笔者第一次知道当地农村的作息时间竟然是如此提前——很多家庭七八点钟就睡觉。比起很多的城里人在临近半夜才会睡觉,两者的夜间休息时间的差别还真是很大。

而长大之后才逐渐明白,农村人喜欢提早睡觉,原因也是多方面的:

1、20多年前的农村普遍没有路灯,也没有什么休闲广场,附近更没有什么夜店或其他夜间场所。20多年前的电视节目也没那么丰富,所以大家习惯早睡。

2、由于很多农民在第二天需要提早干农活,或者在第二天需要将自己的农产品运到附近其他地方进行售卖,这些工作往往在第二天天不亮的时候就要提前进行,那大家自然会选择早睡。

总而言之,第二天要忙新的工作,晚上也没有什么太多的娱乐活动,那睡觉就成为了最大的休闲方式。20年前都是如此,几百甚至上千年前的古代农村,生活自然也是如此。

古代虽然没有电,但夜间可以通过烧柴、点蜡、制作油灯等方式进行照明。不过这些方式在当时的农村是行不通的,因为这涉及到了一个现实问题:当时的农民根本用不起。

砍柴往往要到大山里去砍,或者到市场上去买,甚至在古代的很多时期,柴火可以用来交税。可对于很多一年下来,其农田收成只够温饱的农民而言,柴火只能在做饭和必要取暖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天天闲着没事烧柴火,他们可承担不起。

至于价格更贵的蜡和灯油,他们就更买不起了!就像新版《水浒传》中,武大郎和潘金莲在天不亮的时候就做炊饼,武大郎见屋里太黑,就下意识的点起了油灯,但很快就被潘金莲灭掉,而潘金莲的解释就是简简单单的两个字——费油。要知道,当时的这对夫妇,可是标准的城里人。

连这两个城里人都心疼灯油,更何况是古代的农村!

所以古代的大部分百姓跟20多年前的大部分农村人一样,只要天一黑,大家基本就上床睡觉了!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古代人都会这样。毕竟任何一个时期,总会有特定阶层和特定场所是可以承担这样的耗费的。

例如古时的地主、文人学者、官府官僚,这些特殊阶层是有资本来保持自己的夜生活的。有钱的地主说不定会在晚上举行晚宴活动、文人学者要编书写字、官府官僚要批阅文件。白天忙不完的事,他们就会拿到夜间来继续忙。对比夜间点不起光明的古代农民,上述这些阶层可是能点得起的。

最夸张的就是西晋的石崇,这个依靠抢劫而获得巨富的西晋官员,为了彰显自己的富裕,竟然用白蜡当柴烧。连做饭都是这么奢侈,那用蜡烛进行夜间照明,甚至点遍家中府邸的任何一个角落,这完全是轻轻松松的事。

而在古代就曾经衍生过一个成语——挑灯夜读,讲的是一些书生在夜间仍然设法依靠光亮来读书,这也充分的说明在古代的夜间,还是有很多人拥有自己的夜生活的。

在两汉时期,夜生活甚至已经扩大到了群体阶段,在极个别的大型城市,夜间甚至有了相当规模的夜市,用于购买小商品和品尝小吃。到了盛唐时期,长安、洛阳、扬州等大城市,夜市甚至已经达到了常态化的发展。

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如今不是时平日,犹自笙歌彻晓闻。

从唐代诗人王建所书写的《夜看扬州市》中,其对夜市的描写已经达到了相当壮观的地步,成百上千支蜡烛灯和油灯照亮整个街道,可见盛唐时期的繁华,连大城市的小老百姓也有了夜间点灯的资本。

这于古代的大型酒楼、妓院等娱乐场所,在高收入高消费的背景下,点灯的问题就更不在话下。

当然,古人再怎么点灯,他们往往也会在夜间选择熄灯,甚至也衍生出了一个我们非常熟悉的词语——天干物燥,小心火烛!因为在古代,绝大多数的建筑都是木制的,人们必须要考虑到防火的问题。

古代虽然没有电灯,但不代表古人没有替代品,更不代表古人没有智慧!并不是电灯才能支撑起光明!

静夜思丨幸福的家庭,从来不是三观相合,而是不争对错

有人问:幸福的家庭是什么样的?最高赞回答是:幸福的家庭都不争对错。

很多人喜欢把家庭矛盾归咎于“三观不合”。可是哪有那么多的三观相合?更多的时候,只是不分对错。

《辛普森一家》里有一句话说的好:“亲爱的,如果你太好胜,永远都不会快乐的。”

1

马东主持节目时曾提及他的母亲,他说,76岁的老母亲,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关灯,屋里灯亮着,只要没人在,她就第一时间关掉。

马东一开始还告诉母亲,一开一关会影响灯的使用寿命,一直亮着也费不了多少电。但在发现母亲每次说“好”,紧接着又关上之后,马东再也不和母亲计较这样的小事。他说,节约用电已成为母亲的思维定势,就算你告诉她不用随时关灯的道理,她也改变不了自己过去积累下来的行为。

想想我们的父母亲不也正和马东母亲一样:

你可能一遍一遍地告诉他们,隔夜的剩菜不要再吃,可他们应声之后,接着把剩菜放入冰箱;

你可能一遍一遍和她们强调,不要再给孩子买零食,可她们答应之后,转身会带孙子去超市……

但很多人没有像马东那样,做到不和父母争对错,而是冠以“三观不合”,嫌弃他们墨守成规,甚至为了自认为“正确”的小事和父母争得面红耳赤。

伤害了父母的同时,更是让彼此有了隔阂。

夏天的时候,同事小刘和我抱怨过他的父亲。他说,母亲去世的早,农村夏天热,好不容易让父亲来城里避暑,结果闲不住的父亲,第二天天不亮就去广场捡矿泉水瓶。他告诉父亲,他的做法会让别人说儿子不孝顺,父亲说自己习惯了劳动,也过不来城市老年人的那些娱乐活动。儿子说父亲不懂得享福,父亲说儿子看不起自己。最后的结果是,老人摔门而出,回了老家。

这样的小事,谁对谁错,根本不容争辩。

子女应该明白,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母,即使他们的一些行为在你眼里,是不合时宜的,是有失体面的,但想想他们所处的生活环境,想想他们固有的生活习惯,这些小事就不再是事。

《礼记》中说到“孝子之养”,首先是“乐其心”,就是让父母心情快乐。

只要父母开心,一些无关紧要的事,就顺着他们好了,包容和理解父母,不和父母争对错,就是最好的孝顺。

2

杨绛在《我们仨》里说过这样的小事:

“我和钟书在出国的轮船上曾吵过一架,原因只为一个法文的读音。我说他的口音带乡音,他不服,说了许多伤感情的话。我也尽力伤他。然后我请同船一位能说英语的法国人公断。她说我对,他错。我虽然赢了,却觉得无趣,很不开心。”

夫妻相处总会有分歧,一定要争个对错,殊不知,赢得了结果却输了感情,自己也落个不愉快。

遗憾的是,很多人不懂这个道理,对一些小事上纲上线:

你想去学瑜伽班,Ta非说买个垫子回家练;

你要去外面吃饭,Ta非说外面都是地沟油;

你说大海很漂亮,Ta非说大海淹死过很多人……

这样的事情,谁对谁错?其实都没有错,不过是看法不同,小事而已。和伴侣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争论不休不欢而散之后,总有人问起:好的婚姻,到底是什么样的?有人可能会回答是三观相合。

好的婚姻三观固然重要,但比三观相合更重要的,是不争对错。

生活中,没有三观完全相同的两个人。家人之间,总会有这样那样的不同。比三观更重要的是,你理解我,我理解你,遇到问题不剑拔弩张,不追究谁对谁错。

网上有一个小故事:一对老夫妻吵架,丈夫总让着妻子。妻子问:“明明知道我错了,为什么还让着我。” 丈夫说:“因为我怕吵赢了,输了感情,丢了你,我就输了人生的全部!”

婚姻里,哪里有那么多的三观相合,不过是你在争吵,他在笑。

3

《好妈妈不吼不叫教育男孩》中有一细节让我影响深刻:

有一个女孩,在和妈妈散步的路上,看见被人丢弃长着绿毛的胡萝卜,喊道:“妈妈,快看,胡萝卜带绿帽子了。”

女孩的话,引起了众人的注意,妈妈觉得特别不好意思,凶巴巴地对女孩说:“什么绿帽子,下次不允许这样说了!”

女孩一脸迷惑,不知道妈妈为啥突然变脸,吓得也不敢再说话。

把长毛的胡萝卜看成“胡萝卜带绿帽子”,多么奇思妙想的创意,却遭妈妈一顿批。

其实,孩子只是将自己熟知的东西联系在一起,并没有好坏对错之分。但大人总是以成人的思维去评判孩子的说法是错误的,不仅会折断孩子发挥想象的翅膀,更会阻断孩子表达自己的欲望。

有位网友讲了一个故事:

一个三年级的小女生说自己怕鬼,吓得晚上都不敢睡觉。妈妈再三和她强调,世界上不可能有鬼,让她别瞎想了。

孩子只好向爸爸倾诉。于是爸爸问她,鬼长什么样?孩子回答,是黑色的,一回头Ta就不见了。爸爸陪孩子聊了很多,才得知,孩子在路上经常看到“鬼”。

接下来,每天放学爸爸都悄悄跟着孩子,想看看孩子眼里的鬼到底什么样。结果发现,有一个中年男子尾随自己家孩子。

爸爸立马报了警,妈妈得知后,后怕不已,庆幸爸爸听了孩子的“胡话”,让孩子安然无恙。

很多时候,家长总是强调我是大人,小孩子你就得听我,我知道的比你多,我当然是对的。却不知,孩子的世界和成人世界不同。孩子的世界充满想象力,大人的认知不一定适合孩子的童真。哪里有绝对的是非对错,孩子只不过在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而已。

雪化了是什么?比起标准答案“雪化了是水”,孩子回答“雪化了是春天”,难道有错么?

家事无对错,只有和不和。家是藏爱的地方,不是说理的地方。懂得退出家庭“战场”,绝不是逃兵,而是智者。

作者:洞见Fern。洞见(DJ00123987)——不一样的观点,不一样的故事,数百万人订阅的微信大号。

主播:于小菲

幸福的家庭都不争对错!

可是,你真的喜欢冬天吗?

(本文转自公众号:银松社。引言,结尾:银锈;正文作者:青NE。转载时部分重新编辑)

引文:

近闻家乡各地都飘下了雪

这似乎预示着另一个季节的轮回

冬天,是东北的标志,这是无疑的

影视的取景,旅游的旺季

东北冬天的如此出名

甚至让她明媚清爽的夏季都相形见绌

可是,东北人真的喜欢冬天吗?

网络上,人口流出的传言

生活中,同事亲戚的抱怨

一批批候鸟的老人,离去的学生

他们似乎也不喜欢冬天,甚至也诅咒着她:

“干,冷,烧暖气还得花钱来着”

“只能待在被窝里呜呜呜”

“大半年死冷寒天有啥意思”

“啥也干不了,有钱谁还在这待着”

对此,我引用一位朋友的文章

此时她虽不在哈尔滨

但身处加拿大相同纬度的气候之中

也许能比身在江苏的我

模拟出更真实的感受:

(以下原文转自知乎)

我也怕冷,怕四点多就天黑。

早上六点天不亮零下二十几度爬起来出门上学是我不可磨灭的记忆

不管过多少年一回忆都身临其境:

晴天的早晨漆黑的天空挂着如铁的月亮

仿佛舔了会舌头被冻上

然后蔓延到全身都像宇宙一样冰冷

阴天的早晨雪反射路灯把天映成诡异的橙红色

走在雪路仿佛穿宇航服走在外星

黑龙江的冬天凌晨并不压抑,而是虚无

无边无际的空旷和不真实感

只有寒冷是真实的,令十几岁的我怀疑人生


但要问我愿不愿意没有冬天,我是不愿意的

就像海边的人比谁都知道大海的可怕

可谁也不愿意没有大海。

我不讨厌冬天,也不是喜欢,

而是一种比喜欢和讨厌更深刻的情感:

它已是塑造我的一部分。

没有冬天我就不是我,黑龙江也不是黑龙江



先说最简单的:有冬天才有休耕

如果一年四季都能耕种,也就不会再有黑土地

有冬天才有林海雪原百里雾凇

雪落老教堂听百年前的钟声

等暮色降冰城华灯初上冰雕正玲珑

这些独有的浪漫

才有糖葫芦冻梨,露天卖的冰棍

打雪仗,打出溜滑,把冰块当球踢

童年的快乐就这么简单

要是说远点,历史上东北的冬天也有点俄罗斯的冬天那意思:

金朝崛起是冬天(1115年1月)

后金崛起是冬天(1616年2月)

辽朝崛起是三月但可以追溯到一月(916年)

渤海国崛起的月份不可考但估计也是冬天,应该是698年初。

古人在冬天完成的一番事业

冬天也并不是什么都干不了

如果再格局大开一下

冬天也塑造了人类这个物种

观察季节变换让人类有了时间概念

找规律推测入冬时间让人类有了最早的科学思维

囤粮食囤柴准备过冬让人类懂得了计划未来

为什么老发达国家都不在热带

在有冬天的地方,活着过冬就需要一定门槛:

在人类还很弱小的漫长历史里

冬天就是达摩克利斯之剑

逼人类在一次次渡劫中进步

就像年少时走在冬天凌晨路上

无边无际虚无的感受也一直在我记忆里

逼我创造色彩对抗虚无。

我想很多东北人潜意识里也是这样

很多生长在冬天里的人都是这的

所以有了一部分人无与伦比的幽默感

另一部分人无与伦比的文艺深沉

甚至这两种可能在同一个人身上



在东北永远不缺反差萌

左手秧歌右手芭蕾,金链子大哥弹钢琴

正因为冬天如此寒冷虚无

东北人才要活得如此热烈鲜明

何况我对冬天的记忆不止有寒冷虚无

还有太多温暖:

和小伙伴们把冰块当球踢玩得都出汗

抱着我家狗滚雪堆

过年在雪里插烟花

全家人吃火锅透过满窗霜花看外面的鹅毛雪......

我无法想象没有这些记忆的我

也无法想象没有冬天的黑龙江

所以我不讨厌冬天

也不能用喜欢或讨厌形容冬天

就像我不能说喜欢或讨厌我的记忆

喜欢或讨厌人类历史

只知道它们都是我分不开的一部分

组成了今天的我,今天的世界

再选一次,我也还愿意在有冬天的地方

接受这每年的洗礼。我就不躲

至少是在我还没老的时候我不愿躲:

和万物一起经历着这科幻式虚无

然后看冰雪融化树木发芽

日落一天天推迟,心情也不可阻挡的欣喜起来

那是在树木常绿阳光常年直射的气候里

体验不到的春天

读罢她的文章,我也不禁感叹:

已经有几年没触碰到故乡的初雪了呢


现在我也毕业在即了

找一份故乡的工作便是最迫切的

希望我能在下一个冬天时在那里醒来

触碰最原始灵性的母性:

松软的落雪,温暖的太阳,摇篮般的宁静,冰雪折射日光

面对纯粹直白的父性:

寒风的挑战,屹立的雪松,陡峭的银山,真实寒冷的呼吸

那才我的本初

圣洁纯净的北方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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