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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沙领主大转盘(权力的游戏:当年让征服者伊耿吃尽苦头的多恩是怎样的存在?)

2023-02-17 00:37:40      小编:网络整理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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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沙领主大转盘(权力的游戏:当年让征服者伊耿吃尽苦头的多恩是怎样的存在?)

权力的游戏:当年让征服者伊耿吃尽苦头的多恩是怎样的存在?

在《权游》的世界观里,来自古瓦雷利亚坦格利安家族的伊耿·坦格利安,在三巨龙贝勒里恩、米拉西斯和瓦格哈尔的帮助下,成功征服了六国,一统维斯特洛大陆,并在旧镇的繁星大教堂加冕为王,被称为“坦格利安家族的伊耿一世,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暨全境守护者”。

然而实际上,所谓的七国还剩下一国未被伊耿征服,它就是维斯特洛最南端的多恩。

那么多恩究竟有什么神奇之处,竟然连当年拥有三条龙的伊耿都未能征服此地。

‬多恩的地理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多恩的地理位置。

多恩地图

多恩位于维斯特洛大陆的东南半岛。这里有维斯特洛仅有的沙漠区域。赤红山脉将多恩与河湾地、风暴地等区域相隔开来。由于多恩大部分是沙漠戈壁,气候干燥炎热,这里成了维斯特洛人最不愿意待的地方。而南边的多恩湾海岸线礁石密布,无森林可伐,因此不能很好地发展海上贸易。

多恩的城市大多依河而建。稀缺的淡水资源成了多恩赖以生存的珍宝。而多恩特殊的地理环境也导致了多恩人口稀少。只有阳戟城和板条镇勉强达到城镇规模。

多恩的历史

在征服者战争前一万两千年,维斯特洛大陆与厄索斯大陆原本是通过多恩臂连接在一起的。原始的先民就是通过多恩臂从厄索斯大陆迁移到维斯特洛大陆。因此,多恩自称拥有最古老的先民。而多恩臂在森林之子的魔法下“断裂”:先民来到维斯特洛后大肆屠杀维斯特洛的原始住民“森林之子”,以抢夺他们的地盘。之后的森林之子通过魔法,将多恩臂附近的海平面提高,致使海水涌入,“断裂了”多恩臂,以阻止更多的先民涌入维斯特洛。而多恩臂断裂处就形成了后来的断臂角和石阶列岛。

多恩臂断裂处

而在先民抵达维斯特洛的6000年后,起源于厄索斯大陆的安达尔人开始入侵维斯特洛。当时,安达尔人依靠先进的铁质武器,打败了先民,在维斯特洛南方建立了五个王国,分别是山谷王国、凯岩王国、河湾地王国、群岛与河流王国以及风暴地王国,唯有多恩战乱不休。(唯有北境则仍由先民掌控)

而马泰尔家族的祖先莫甘·马泰尔就是在那个时期,抵达了多恩南部的海岸线,带领族人打败了当地的涉水家族和贝壳家族,夺得了断臂角至绿血河之间的海岸线控制权。但经过千年发展,马泰尔也只能算是个实力中游的家族,不能统治整个多恩。

莫甘•马泰尔控制多恩南部海岸线

约征服者战争前700年,厄索斯大陆洛恩河流域的洛伊拿人,在与古瓦雷利亚人的战争中被彻底打败。幸存的洛伊拿人,沿着洛恩河,向外流亡,辗转数地,最终来到多恩之地,并在沙船堡扎下脚跟。当时洛伊拿的公主娜梅莉亚被莫尔斯·马泰尔看上,之后便嫁给了他。于是以太阳为标志的洛伊拿人和以矛为家族标志的马泰尔家族融合,这便是烈日长矛的家徽图案的由来。

马泰尔家族族徽

沙船堡也因此更名为阳戟城。在娜梅莉亚公主的影响下,城中修建了具有洛伊拿人风格的高塔。

娜梅莉亚公主烧毁船只

娜梅莉亚公主也发誓再也不要让洛伊拿人走上流亡的道路,她下令部下烧毁自己用来抵达多恩的的一万艘船只,表达自己重新发展洛伊拿人的决心。莫尔斯·马泰尔也接受了洛伊拿文化,被拜为“亲王”,而不再自称“国王”。

很快,在融入了洛伊拿人之后的马泰尔家族,实力迅速扩张到原来的十几倍,在娜梅莉亚公主和莫尔斯的带领下,征服了大大小小的领主,成功统一了多恩之地。

多恩的人文

由于沙漠的特殊环境,加之赤红山脉的阻隔,以及洛伊拿人的基因和文化的引入,多恩有着与维斯特洛其它地方截然不同的人文。多恩人大多有着棕色系的皮肤,而又因地域的细小差异,肤色和体态有着细微的差异。马泰尔的外貌就是典型的盐人,有着特殊的洛伊拿人特征:有橄榄色的皮肤,黑眼黑发。居住‬在‬沙漠‬和‬河谷‬中‬的‬沙人‬由于‬长期‬暴晒‬,肤色‬更为‬棕红‬;而‬居住‬于‬赤红‬山脉‬高山‬和‬隘口‬的‬石人‬在‬三者‬之中‬最为‬完美‬,有着‬棕黄色‬的‬头发‬,他们‬是‬先民‬和‬安达尔‬人‬的‬后代‬,不过‬因为‬多恩‬日照‬的‬关系‬,比‬其它‬地方‬的‬安达尔‬和‬先民‬要‬粗犷‬许多‬。

多恩人种

由于受到洛伊拿人的影响,多恩人称自己的国王为亲王或者公主,并且继承人不一定非要嫡长子才能继位,只要是其中最年长的子女即可。而且相比于其它地方,多恩人有更为开放的性态度。多恩的领主一般习惯穿丝绸制的长袖长袍。

影视剧集中多恩战士形象

说到多恩的军队。多恩的战士通常裹着头巾,穿着轻甲,上面会镶嵌有密密麻麻的金属片,以适应沙漠酷热的作战环境。并且由于人口稀少的原因,相比于发动大规模作战,多恩人更喜欢和对手打游击战。他们的单兵作战能力极强。

征服者战争期间

让我们回到伊耿一世征服多恩的时间线。在加冕之前,伊耿的妹妹兼妻子的雷妮丝,骑乘巨龙米拉西斯,飞越多恩守卫的赤红山脉,来到万斯城。然而这里除了老幼妇孺以外,空无一人。接着她再度飞往神恩城与板条镇。那里的情况也是如此。

于是她继续飞到多恩的首府阳戟城,在那里她发现了梅瑞拉公主。

老态龙钟的梅瑞拉公主

这位公主已经八十多岁了,她统治了多恩60多年。在雷妮丝面前的她双目失明,头发发白秃顶,脸上的皮肤犹如蛤蟆的皮肤一般枯黄褶皱。但她面对雷妮丝却丝毫没有恐惧,而且态度非常强硬。她告诉雷妮丝,多恩不需要国王,叫她滚蛋。面对强硬的梅瑞拉公主,雷妮丝显得有些无奈,但她也并不就此作罢。她向梅瑞拉公主撂下狠话:她将带着血与火归来。而梅瑞拉公主也丝毫没有退让,态度强硬地告诉雷妮丝:“那是你们的族语,请记住我们的族语:‘不屈不挠’,你们大可放火烧了这里,但多恩的人民决不会屈膝臣服!若是你再回来,必将付出代价!”

雷妮丝只好骑着米拉西斯离开。她并没有像伊耿焚烧赫伦堡一样烧掉阳戟城。她为什么没有这样做?

有人说是梅瑞拉恐怖的眼神和坚定的意志吓到了雷妮丝。我个人的看法是雷妮丝与伊耿的烧赫伦堡时的处境不同。面对空无一人的阳戟城,即使烧了阳戟城杀了多恩公主,她也不能威慑到四处躲藏的多恩战士,反而会激起多恩战士们心中对坦格利安的仇恨。倒不如下次来的时候连同其他的多恩战士一起解决,以报今日之恨。也许她怎么也不会想到她下一次来等待她的会是什么。

在旧镇完成第二次加冕后,伊耿将目光投向了多恩之地。他认为征服多恩会向征服六国一样轻松。回到黑水河的伊耿立即制定了征服多恩的计划。他决定用有与多恩人交手经验的风暴地和河湾地军队讨伐多恩。

‬第一次多恩战争

‬伊耿第一次出征:国王之手被擒,只见空城不见人

征服者四年(4AC),第一次多恩战争爆发:时任国王之手奥里斯·拜拉席恩亲挑一千名精良骑士从风暴地出发,准备由骨路进入多恩;另一路则由伊耿亲自率领三万大军经由亲王隘口进入多恩。还有第三路:那就是骑着米拉西斯的雷妮丝。她誓要挽回上一次在多恩丢的颜面。

第一次出征多恩路线

面对如此强大的阵容,伊耿和他的封臣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即便没有伊耿胯下的“黑死神”贝勒里恩,这也将是一场属于伊耿大军的碾压局。

多恩烧毁作物,动物尸体封路

然而多恩却玩起了游击战术: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伊耿大军在正面战场上完全发现不了多恩大部队的踪影。多恩大军完全遁形于沙漠洞穴之中。他们还沿路烧毁了田间作物,往水源里投毒,并用牛羊的死尸堆堵敌军的必经之路。多恩大军的做法在后来收到了奇效:伊耿大军无法适应沙漠酷暑难耐的气候,加之粮草无法得到补给,缺乏赖以生存的水源,大军行进受到严重阻挠,士气大受打击。

雷妮丝骑着米拉西斯一马当先。她骑龙直扑多恩要地。她飞到板条镇,这里的情况和上次一样,城内空无一人。生气的雷妮丝一把火点燃了板条镇。板条镇算是个港口城镇。火势在船只间蔓延,火光大到远处的阳戟城都能看见。远远望去,绿血河上到处都是燃烧的漂浮物,以及滚滚的浓烟。

雷妮丝火烧板条镇

接着雷妮丝又顺势拿下柠檬林、斑木林以及臭水堡。然而所到之处,皆无多恩大军的身影,没有遭到预想中的抵抗。一切都显得那么顺风顺水。

而没有龙的奥里斯大军则没那么走运。他率领的一千精骑,走的骨路到处都是陡峭狭窄的山间小路。阶梯都是多恩人凿刻在山岩上,十分得难走,有点蜀道难的味道。有的路窄到马儿都无法顺利通过。遇到这样的情况,过不去的马儿只好放弃。

在那里奥里斯遇到了人生的一场大败。奥里斯和他的骑兵从骨路行至维水河跨越之处时,遭遇了敌军弓箭手的埋伏。数千支冷箭射向桥上的骑兵。奥里斯见状立马下令部队调头回撤,然而却为时已晚。后方的山岩突然崩塌阻断了骑兵的去路。奥里斯军队完全陷入多恩人的包围之中,进退维谷。多恩人犹如瓮中捉鳖,所有的骑兵在包围圈的射杀下全军覆没。唯有奥里斯和一众值钱的领主幸免一死。多恩人将其俘虏,准备用他们的性命换取赎金。后来在7AC那一年,奥里斯和领主们被与他们体重相等的黄金赎回。不幸的是奥里斯持剑的右手被多恩人砍去。奥里斯也因此性格大变,整个人变得暴怒无常。

再说回伊耿这一路。伊耿的三万大军行至亲王隘口之时,粮草辎重已感匮乏。为了速战速决,伊耿下令分兵:提利尔大军向南前进,对付狱门堡的乌瑟·乌勒,伊耿则率另一路大军沿多恩有水的山脉向东穿插。他一路向东,强拔天及城、伊伦伍德城,托尔城也在其伯爵新逝后不战而降。接着伊耿又在魂丘城下战胜了托兰伯爵找的假代理骑士。

伊耿就这样一路凯歌,最终和妹妹雷妮丝在阳戟城率先会师。

而此时的梅瑞拉公主已经像托兰伯爵一样,“融入”到多恩的黄沙当中。所有的俘虏都不知道公主和其它领主的去向,像是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一样。然而酷暑的气候让伊耿一刻也不想呆在这个鬼地方。他随即召集阳戟城中剩下的权贵,单方面宣称多恩已经被我们征服,让他们效忠自己,并重金悬赏他们昔日的公主“黄蛤蟆”梅瑞拉。

而分兵继续南下的提利尔部队,则完全遭受了多恩严酷的环境考验:高温酷暑,水资源被下毒,无食物和水源补给。就这样,提尔军队损失了四分之一的人员,一路跌跌撞撞来到了狱门城下。可笑的是,等待着他们的却是一座空城。

伊耿在阳戟城任命琼恩·罗斯比为阳戟城代城主及沙漠守护,以国王之名,掌管多恩,而后又分封了各个城的代领主,交代完差事便拍拍屁股,班师回朝。

然而这一次,完全是伊耿过于天真。多恩人怕的是伊耿手中的龙,光册封几个光杆司令根本算不上是什么征服。

多恩战士夺回王朝守军占领的城堡

这伊耿前脚刚走,还没回到君临坐上铁王座,多恩的军队就立马现身开始造反。原先打下的城池很快回到了多恩人的手中。没有巨龙的帮助,国王的王家守军根本不是多恩战士的对手。阳戟城的代理领主们被多恩人俘虏。据说多恩人以残忍的方式肢解俘虏,还相互比试“谁的俘虏能活得更久”。相比于如此残忍的方式选择死亡,“沙漠守护者”琼恩·罗斯比则走的轻松。他被士兵五花大绑至长矛塔塔顶,由梅瑞拉公主将她亲自抛出窗外。

荒漠图演示

此时多恩全境伊耿的势力只剩下驻守西南角狱门堡的提利尔家族军队。狱门堡虽然有河流,但是水中硫含量超标,战士们无法饮用其中的水,或者捕捞河中的鱼作为食物。他们不得不派出巡粮队维持生计。但是他们却被来自沙石城科格尔家族和万斯城万斯家族消灭。“抛窗”事件后,提利尔家族则率大军东进,欲打下万斯城,夺回阳戟城,替阳戟城遇害的同僚报仇。然而当提利尔的军队进入至多恩的红色沙漠之后,就再也没有出来过。提利尔军队在沙漠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多恩人的反击‬

多恩人靠这种“躲猫猫”的战术和多恩复杂恶劣的环境巧妙地赢下了战争。他们甚至在7AC年发起对坦格利安王朝的反击,梅瑞拉公主称之为“以火还火”:多恩人通过劫掠石阶列岛的船只,向风暴之地的风怒角发起劫掠,并放火烧了当地的雨林。作为对多恩人的打击回应,王后维桑尼亚不得不骑着瓦格哈尔焚烧了多恩与风暴地边境的柠檬林、魂丘和托尔城等地。

9AC,维桑尼亚和伊耿骑龙再度骑龙,焚烧了沙石城、万斯城和狱门堡。

次年,多恩人展开了迅雷报复。而这一次行动也体现出多恩人作战除了狂野奔放之外,也是充满头脑智慧的。

多恩势力进攻夜歌城和旧镇

首先,多恩的福勒伯爵从亲王隘口杀出,在边疆领主做出行动之前,他的军队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洗劫了周边的村落,然后夺取了边境的城堡夜歌城。旧镇的海塔尔家族闻讯,派出了自己的长子亚当前去铲除叛乱,收复夜歌城。然而,这恰好中了多恩人的调虎离山之计。当亚当带着海塔尔的主力前去围剿夜歌城的多恩势力之时,多恩的另一股势力星坠城的乔佛里·戴恩率领军队从封地出发,朝西南方向,趁虚围攻旧镇。

旧镇虽然兵力不足,但好在它的城防坚固,凭戴恩军队的实力短时间内无法将其攻破。于是乔佛里转头烧毁旧镇方圆百里的城镇村落,还击杀了出城迎战的海塔尔伯爵的次子加尔曼。

当亚当·海塔尔率领军队抵达夜歌城时,多恩人已经将此地付之一炬。福勒伯爵已经俘虏了卡伦家族的伯爵及家眷返回多恩。亚当没有追击,而是飞速带领军队回放旧镇。结果等他赶到旧镇之时,乔佛里已经带着军队遁隐于山林之中。

‬伊耿再度出征:爱妻雷妮丝同米拉西斯折戟狱门堡

鉴于多恩的袭扰对海塔尔家族造成的损失,在提利尔家族的呼吁之下,国王伊耿再度发兵征讨多恩。

这一次,伊耿扬言要将福勒伯爵的家堡天极城变为“第二个赫伦堡”。维桑尼亚和瓦格哈尔负责进攻星坠城;雷妮丝和米拉西斯负责进攻狱门堡。

雷妮丝进攻多恩

而雷妮丝和米拉西斯的悲剧正在悄然接近她们……

对于坦格利安家的龙,从一出生开始便被训练成用于战争的武器,经历过无数次枪林箭雨,很少有负伤的情况,再加之成年的巨龙的龙鳞硬如铠甲,普通的弓弩根本无法击穿它们。

雷妮丝随米拉西斯不幸高空坠落

然而那天的情况就是这么的不幸。这一次等待雷妮丝的不再是一座空城。城中布满了弓箭手。从狱门堡上方的蝎子巨弩射出了一码长的铁矢。这根铁矢好巧不巧地射中了巨龙米拉西斯的右眼。米拉西斯发出歇斯底里的巨吼,从天空中极速坠落下来,重重地砸毁了狱门堡的城墙和高塔。米拉西斯在那一场战争中死亡,而王后雷妮丝也在这一次“空难”中下落不明。但从那以后雷妮丝再也没有出现,大概率也已经牺牲了。

双龙屠烧多恩境内城堡

听闻这个悲惨的消息,伊耿气愤不已。相比于冷酷崇尚武力的姐姐维桑尼亚,他更喜欢温柔善良的妹妹雷妮丝,他和他的姐姐维桑尼亚将多恩所有的城堡都烧了至少三遍。“黑死神”贝勒里恩的龙焰温度极高,以至于沙漠中的砂石都烧成了玻璃。然后维桑尼亚又花重金雇佣刺客暗杀多恩各个城堡的领主。福勒家族、万斯家族还有托兰家族的伯爵都遭到了毒手。

而多恩这边也不遑多让,也开始血腥报复:鹫巢堡的克林顿伯爵打猎时遇害;雾林城的梅泰林伯爵被多恩的红酒毒死;费尔伯爵在妓院里嫖娼时被人闷死……

‬梅瑞拉去世,尼莫尔上位进入和谈模式

就这样,双方持续斗争了数十年。直到梅瑞拉公主在13AC年去世,尼莫尔上位,这样的局面发生了改变。由于常年的战争,加之新上任就已经六十多岁的马泰尔亲王身体不佳,已经厌倦了这种战争混乱的生活。于是他准备与伊耿方面和谈。而伊耿虽然依旧没能忘记亡妻之痛,但是他也对武力征服多恩失去了耐心。

不过,在和谈方面,多恩亲王显然做足了准备。尼莫尔亲王派遣自己的继承人女儿戴蕊拉出使君临,向伟大的伊耿一世提出和解,并向伊耿献上了巨龙米拉西斯的头骨。

尼莫尔亲王派戴蕊拉公主带神秘书信求和

多恩亲王的和解提议在君临受到了众臣的反对。尤其是崇尚武力的维桑尼亚王后,她坚持“不降不休”的原则。国王之手奥里斯·拜拉席恩更是提议砍下戴瑞拉的手送回给尼莫尔亲王作为回应,以报当年断手之仇,更有奥克赫特伯爵快书一封,提出有失绅士的做法:将戴瑞拉公主送往君临最下等的妓院,以供乞丐们享乐……

但内心同样厌倦战斗,想要求和的伊耿国王并没有听取手下们的意见,他需要一个体面的台阶下。虽然他不主张继续战斗,但他深知如果和解等于雷妮丝将白白牺牲,对于其它各国而言更是一种无能的表现,是对其它六国的一种不公平的待遇,将被视为国家虚弱的象征,可能引发新的威胁。对于坦格利安家族而言,和解充满了许多政治风险。伊耿想要和平但他也一时想不到什么合适的方式停止这场战斗。

伊耿和他的御林守卫

而就在这时,戴蕊拉公主向伊耿递交了一封由尼莫尔亲王写的密信。在看完这封书信后,伊耿手上不经意间流血,并拒绝大臣们的复议。没人知道那上面写了什么,就连维桑尼亚也不知道。据说看完这封信后,伊耿神情凝重,当天就骑着贝勒里恩回到龙石岛,第二天便答应了多恩的和解请求。

那么你们知道这里面书信的内容吗?欢迎各位在评论区讨论。我个人的感觉是这封信里写了有关威胁坦格利安立国之本的内容,或者是龙石岛上的龙蛋,或是伊耿的孩子等等。

总而言之,第一次多恩战争(4AC~13AC)就此落下了帷幕,征服者伊耿始终未能统一多恩。

在长达数年的战争中,多恩人向坦格利安展示了马泰尔族语中“不屈不饶”的性格。

米拉西斯之死

而多恩战士之所以会采用这样的作战方式,受到三个因素的影响:其一,多恩的环境恶劣导致资源匮乏,无法保障大规模战争所需的物质补给;其二,受到祖上洛伊拿人的影响。洛伊拿人曾经在厄索斯大陆与古瓦雷利亚的巨龙交过手。当时古瓦雷利亚人曾一次派出三百条龙作战。因此,融入了洛伊拿文化的多恩人对于如何与龙作战有清晰的认识,要想与有空的坦格利安战斗,首先要解除巨龙的威胁,这在米拉西斯在狱门堡折戟得以体现,巨龙并非没有软肋,是可以被人类战胜的;其三,吸取了之前“火烧赫伦堡”“最后的风暴”以及“烈火燎原”等遭遇巨龙战役失败的教训,不可以选择守城或在正面战场上选择大规模作战。

而在反抗坦格利安的道路上,多恩和另一端的北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北境也是个充满极端天气的存在,当年由先民统领的北境之地没能被安达尔人征服,却在后来的北境之王托伦·史塔克的带领下主动向伊耿投降,可见由马泰尔家族的强硬领导也是影响他们摆脱坦格利安控制的重要因素。

“不屈不挠”的马泰尔家族旗帜

不管怎样,多恩人笑到了最后,他们成了维斯特洛除北境塞外唯一没能插上三龙旗帜的地方。

那么后来的多恩到底是怎么归顺铁王座的?那就不得不说说少龙王戴伦征服多恩的故事,以及后代国王在多恩上的一系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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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已完结游戏类末日小说,人族自强,打怪升级,万类霜天竞自由

大家好,这里是宅胖看书,今天给大家推荐的是游戏类末日小说,即世界沦为游戏,生灵挣扎求存,人世百态一一上演,也不知最终取悦了谁?好了,废话不多说,下面进入推书环节。

第一本《神魔养殖场》作者:黑瞳王 字数:379.97万

主角和整个学校一起跌入天坑,穿越到另外一个世界,这里到处都是怪物,好在可以打怪升级,进化异变。当主角一行勉强在这个世界扎下脚跟,他们发现整个人类世界都进入了这里,所有人迫不得已又进入新一轮的进化。当主角踏着皑皑白骨站在世界顶端,他发现原来这个世界只是为上层世界提供材料的养殖场……

小说优点在于创意足,脑洞大,剧情设定古怪离奇,悬念匪夷所思,故事不拘一格。主角逐步成长,从普通学生到优秀的战士,到英明的领导,到向神魔发起挑战的勇士,这其中是有蜕变过程的。作者对人物形象刻画得好,主角配角都有血有肉,掀开养殖场真相时有冰冷感。最重要的是小说布局完整,逻辑融洽,前后能自圆其说,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庞大而又瑰丽的世界,很多的景色是我们想象也很难想到的。

小说缺点,这是一本老书,很多现在看来的缺点在当时其实根本不算缺点,硬要说只能说感情戏生硬,女主有没有都一样。最后上层世界的内容,描述有些混乱。

总而言之,小说即使现在看来也是非常不错的,剧情、情节都是上上之选,强烈推荐!

第二本《最后人类》作者:黑瞳王 字数:418.83万

列车带着主角和上千名乘客穿越世界,黑暗中这个世界的怪物对着乘客们露出流着口水的獠牙。列车时不时靠站,乘客们必须斩杀怪物获得车票才可以上车。好在列车的停靠是有讲究的,而且杀死怪物可以获得幻兽蛋,孵化的幻兽则可以与主人融合提供战力。主角一行就这样沿着逐渐破损的列车路线前进,同时也靠近世界的真相,原来这个世界就是很久后的地球,而他们则是担负希望的最后人类……

小说优点创意足,脑洞大,虽然与上一本风格上有所相似,但是内容大不相同。小说初期更多的是打怪升级、培养幻兽,作者在这里埋了很多伏笔,而且战斗画面高能,幻兽的设定详细。小说中期,之前埋下的伏笔一一揭露,主角一行也接触到世界的真相,这部分更注重情节间的互动,往往有恍然大悟之感,新鲜感足。小说后期,只能说脑洞足够大,满足好奇心。

小说缺点,个人认为小说最大的缺点就是后期高维空间的描述,维度的概念实在太高大上,估计作者自己也没搞清、梳理出一个合理的设定来,所以逻辑上有些混乱,本来也不算什么大问题,总归在水准之上,但是和小说前面的内容一比,差距就出来了,而且还将小说之前的内容变成了螺蛳壳里做道场,不值一提。好家伙,看得爽的内容反不如差的了,前后对比有反差感、割裂感,很遗憾。

总而言之,小说仍旧是很不错的,起码看书这么多年,同题材的小说很少有在质量上胜过它的,强烈推荐!

第三本《黑暗血途》作者:半醉游字 字数:272万

主角重生而来,随着学校一起跌入另外一个世界,打怪升级,庇佑人类,一路成神,并获得正神的支持,最终创世,消灭魔神。

小说优点,爽文,剧情紧凑,阅读流畅,战斗热血,想象力丰富,总体比较轻松。

小说缺点,人物思想比较幼稚小白,团队描述实在尴尬,某些情节有些套路。

总而言之,这是一本仿写痕迹比较重的小说,当做爽文放松看是没有问题,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尝试阅读。

第四本《末日新世界》作者:暗黑茄子 字数:266.53万

主角重生末日前,依靠先知先觉攒下第一桶金,之后收集天降的卡牌,组成牌组,在末世中一路杀伐,组建势力,同时还接触到了其他的世界,并因为各种原因意外在不同的世界学习,取长补短。在经历了一番冒险后,主角最终站在了世界的顶端。

小说优点,卡牌和末日的融合,食物卡、元气卡、阵卡……万物皆卡,设定丰富、详细,很有意思。剧情饱满,情节丰富,不同世界的碰撞引出一系列阴谋诡计,爱恨情仇,主线、支线都非常精彩。作者给主角开了金手指,但是进行了合理化,只让主角取得了第一桶金,并没有依靠金手指推动剧情,一路横推。

小说缺点,主角不像经历末世重生的,性格比较平庸,俗称耳根子软,随波逐流,没太多主见,容易被左右。小说后期乏力,人物脸谱化严重,而且转换地图后,作者会强行降低主角实力,将主角与之间的内容割裂开来,变相的延长了小说的寿命。

总而言之,这是一本看点在于卡牌的爽文小说,小毒不多,剧毒没有,行文流畅,阅读轻松,剧情饱满丰富,趣味性足,值得一看。

第五本《神魔练兵场》作者:不冷的天堂 字数:246.7万

主角富二代公子哥兼国际佣兵,完成任务后因意外滞留,然后整座城市就被送入了神魔战场。之后主角获得了虐杀原形里的病毒,可以通过吞噬强化,于是主角一路吃吃吃,在经历了科幻、玄幻、魔幻等一系列世界后,主角吞噬神魔,参与最后的决战,站在了世界的最高。

小说优点,爽文,剧情紧凑,高潮不断,不同的世界、不同的种族,描述的瑰丽玄奇,看这本小说就像在探索未知的迷雾,总能有意外的惊喜。

小说缺点,主角天之骄子太过了,开挂都没这么爽,不过这是老书,情有可原。小说硬伤,个人认为在于逻辑,主角挂开的太大,作者没有收住,力量体系在设定上就有问题,整个文风有些中二。

总而言之,小说还算不错,除了有点嗨以外,还是很爽的,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尝试阅读。

第六本《末日之死亡游戏》作者:蓝色胡子 字数:324.1万

主角平民,末日降临,历史上的人物重现于世,以人类的性命为祭品,换取自己势力、百姓重新降临。放一段简介:“当大秦的兵锋在秦皇嬴政的统领下漫卷黄沙!当亚历山大的雄狮虎视眈眈,无可争锋!当楚霸王项羽的怒吼响彻天地!当大唐李元霸双锤不屈问天!当吕布的方天画戟在虎牢关下狰狞!当诸葛卧龙的羽扇拂过清风!当曹操的虎豹骑纵横驰骋!当亚瑟王的石中剑直刺云霄!当貂蝉的舞影,小乔的琴声,蔡琰的清歌,上官婉儿的睿智一并回响于天际!请不要侥幸,这是魔王回归的末日,你准备好了么?”主角一路走来,创势力,建主城,与王侯将相争锋,看破命运的迷雾,挣脱最终的枷锁,成就真正的自由。

小说优点,创意和设定都不错,古代王朝大乱斗,比如开始的黄巾军战满清八旗就挺带感的。小说开始的时候节奏不错,从个人发展,到组建势力,再到建城,一切都是有序的,融合了打怪升级、王朝争霸、种田发展等多种元素,再以末世为背景,当真有游戏改变世界的感觉。

小说缺点,小说中后期彻底乱套,各种神、宗教、传奇战将、史诗战将轮番登场不说,还有各种同位体和投影,自己跟自己打都已经满足不了作者,必须要自己跟自己大乱斗才行,而且第几第几世界的同位平行世界观彻底打乱了小说的初始设定,可能作者是想增加小说的立体感,但是说实话,除了混乱,对于这部分并没有其他感觉,最重要是小说最后揭露了一个近乎儿戏的末日真相,合理性一下子全部崩盘。

总而言之,这是一本创意很好,剧情流畅,但是设定不咋滴的小说。看节奏,内容应该是在作者掌握之内的,所以他是故意这样写的,前期很精彩,中期算野马,后期奔溃,但是小说完成度很高,虽然设定不讨喜,但是能说得过去,介于有序和失控之间吧!很难说一个准确的评价,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尝试阅读。

第七本《无限装殖》作者:君楚 字数:368.2万

主角愣头青,英雄救美杀人被判死刑,在处刑前和一众人被挑选加入众神游戏,当然游戏不光光是游戏,在经历冒险培养了许多强大召唤兽后,主角逐步接触到神明,了解到世界的真相,以此同时整个地球加入游戏,人类的末日近在眼前,主角牺牲自己并与亿万年后重生。

小说优点,背景恢弘,剧情精彩,设定出众。各种民俗秘闻,远古宗教,作者信手拈来。剧情有层次的过渡,上下逻辑融洽,虽然在换地图,但是没有割裂感,尤其召唤兽培养装殖变声,满满二次元动画感,代表月亮惩罚你,水冰月变声,奥特曼,百变小樱,深得吾心。

小说缺点,个人认为小说硬伤在于最后部分的混乱,可能因为设定过于恢弘的关系,这部分作者明显放飞自我, 加入太多的元素,想到哪里写哪里,而且力量体系拔高得有些快。另外小说可能因为是老书的关系,有一些热血漫的感觉,现在看来有些中二和小白,不过仍旧很爽就是了。

总而言之,小说不错,剧情流畅,剧毒没有,爽点满满,除了主角总被背叛,没有其他毛病,强烈推荐!

第八本《狩魔人生》作者:庙不可言 字数:85.89万

简介:在末世下无奈的死去却带来了新的开端,重生回到了三年前的赵云轩在自己经历的经验帮助下,开始了属于自己的新生,而他新生的第一目标便是成为试炼场中的NO1!讨厌人死,也讨厌杀人,讨厌哭,也讨厌让别人哭,可是,这个世界充满了无奈,无论想与不想,为了活下去为了获得让自己活下去的力量,赵云轩已经别无选择……

老书了,字数不多,但是创意不错,原始的战牧法职业,作者写得很有味道。小说中规中矩,没什么特别突出的优点,也没什么剧毒,适合末日文刚入门的朋友看,感兴趣的可以尝试阅读。

第九本《人族训练场》作者:妖狐公子 字数:399.23万

地球异变,天空、海洋、大地到处都是史前猛兽,无数古老种族复苏要毁灭人类。好在人类可以打怪升级,身负禁忌血脉的主角在这种情况下因难而上,一边打怪升级,一边修古法,迎战各种族天骄,为人类杀出一条血路,成就盖世人杰。

小说优点,量大管饱,剧情流畅,阅读轻松,高潮迭起,即不乏末日的残酷,也有抗争的豪情,能牵动读者的情绪,代入感强。主角三观正,英雄加领袖的人设很有魅力。

小说缺点,无大毒点,硬要说就是太平铺直叙了些,对剧情有大致的猜测,个人认为不算大问题,因为作者文笔不错,虽然能隐约猜到发展,但是不影响阅读。

总而言之,小说不错,值得一看。

第十本《神魔系统》作者:资产暴增 字数:350.3万

简介:世界在一瞬间变成了末世,丧尸、变异兽横行世界,当岳重和他的团队经历一个个磨难最终收复全国时,他才悚然发现,他仅仅闯过了第一关。充满核辐射、物资极度匮乏的 的世界,变异人、辐射兽、恐龙等生物横行,已经进化出智慧的恐龙人占据世界的统治地位,拥有强大的身体素质和种族异能,兽人作为统治者奴役着人类世界,在一个个人类屈居于绝对弱势的世界中,岳重挣扎着进化前行。

小说内容大概就是简介所表述的,谈不上优点和缺点,因为这就是一本末日爽文,主角看到中意的女人,收;看到不对付的敌人,杀;小说有种田,有独行,基本按照套路走的,爽点足够,每当地图没新意没剧情了,作者就让主角换地图,重复如此。

总而言之,这是一本中规中矩的小说,突出一个“爽”字,剧情流畅,能一口气读完,没什么剧毒点,当然也没有什么记忆点,个人感觉打发时间够格了,应该算标准的快餐文学,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尝试阅读。

第十一本《末世魔神游戏》作者:石闻 字数:627.04万

这本小说有些复杂,元素和剧情都太多了,并不是能短短几句话可以概括的,所以必须分开说。

个人认为小说可以分成两个部分看,即末日地球和诸天世界。先说末日地球,这部分是末日爆发,主角招募兵种,争夺城市,扫平威胁,统一全球,建立运朝,有点像领主建设类小说。之后诸天世界堪称超级无敌大杂烩和大乱斗,变形金刚,忍者,金庸武侠,玄幻魔幻, 天使魔鬼,钟山老怪,基本你能想到的都有。

小说优点,剧情流畅,文笔上佳,节奏控制的不错,爽点足,小说融合的元素多,总能给人一点意外惊喜。

小说缺点,作者水字数,主角性格不讨喜,喜怒不定,反复无常,后期逻辑线混乱,基本作者想到哪写到哪。

总而言之,这是一本大杂烩一样的小说,从头爽到尾,合理党和考据党不要看,会抓狂,只是放松和图个乐子的可以读一读,内容还是不错的。

往期回顾:10本已完结末日召唤流小说,人类哀歌唱响,御宠天下纵横

7本已完结末日类种田小说,领主基建或随身带着家,温馨爽快精彩

4本已完结幻想降临现实类末日小说,动漫影视大乱斗,超级水晶宫

14本已完结无限流后宫小说,刻画细腻,爱不释手

16本已完结神格封神流小说,收集信仰,经营神国,夺取位面

喜欢的朋友可以关注、点赞、转发、收藏、支持,也可以在下方评论区补充小说名。在下是个老书虫,希望在各位朋友处收到意外惊喜。另外在个人主页还有其他的推书文章,点击链接即可前往,欢迎各位观赏!#小说##小说安利##小说推荐拯救书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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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信条:奥德赛 评测8.8分 史诗级大作!

去年,蛰伏两年的《刺客信条》系列通过出色的素质与ARPG化很好地扭转了系列岌岌可危的口碑,成为了新一代刺客变革的转折点。然而这部《刺客信条:起源》并不完美,不过其打下的游戏框架足够扎实,续作仅需要对其深入打磨,在原有框架的基础上丰厚其血肉,便能带来超越前作的体验。

因此一年后的E3上,高调亮相的《刺客信条:奥德赛》各方面都与前辈《起源》颇为相似,自然也免不了被玩家吐槽“换皮”。然而相似并不代表相同,《奥德赛》强化后的战斗体验、细致化的人物养成、一路战个不停的佣兵系统、极富冒险感的海战,以及跳出“刺客”小格局的故事都为我带来远超以往的乐趣。所以请不要带着有色眼镜去误会它,《刺客信条:奥德赛》绝对是一款值得一玩的好游戏。

01这就是斯巴达!

在《起源》里感受过古埃及的满目黄沙后,《奥德赛》把故事的主场搬到同样是地中海风情,但风光景致要靓丽得多的古希腊。说到希腊文化,一般人更多的会想到斯巴达这个战士的国度。一部《斯巴达300勇士》给多少人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精神冲击。而我们这次的主角便是流淌着斯巴达血脉的佣兵战士,可想而知本作的战斗系统会侧重硬碰硬的正面作战。

This is Sparta!

《奥德赛》在前作以格挡、轻攻击、重攻击为主的战斗系统之上,经过了更为细致的打磨,加入了多样化的主动技能。通过在技能树中投入技能点升级解锁,玩家可以获得远程、近战、暗杀三系中各自不同的主动技能,既有荼毒带火的BUFF系技能,也有震地冲击波伤害系技能。例如E3演示上经典的“斯巴达踢”便是近战系主动技能之一。

虽与前作一样是三系技能,但不同的选择能玩出不同的味道

虽说这样的主动技能在ARPG中并不少见,不过相较于前作比较粗糙的战斗系统,本作三系不同侧重的主动技能足以为原本简单战斗框架增添大量新鲜感。此外,《奥德赛》也针对原本的格挡与闪避系统做了强化。不仅提升了两者的视觉效果,还赋予了它们更强大的功能:成功格挡后既能让敌人产生硬直,也能增加肾上腺素能量条;完美闪避敌人攻击可以触发一段子弹时间,方便追击。

闪避后的子弹时间

这些新要素辅以新的肾上腺素系统,《奥德赛》的战斗不再是前作那样无脑蓄力、放大招,而是通过普通攻击、格挡闪避、技能三者形成了合理的循环,乐趣自然也就有了大幅度的升级。

光是“斯巴达踢”踢爆一切就有趣极了

当然大招也还存在,不过远不及前作那样万金油

当然,并不是所本作所有的战斗都是正面作战,玩家依然可以选择刺客式的潜入作战。不过稍显遗憾的是,在沙盒这个大框架下,本作的潜行刺杀仍然无法重现系列巅峰的精巧设计,依旧保持着《起源》的粗糙。AI低下,玩法简单粗暴,难度过低等等毛病让游戏的刺杀体验远不及硬碰硬那般精彩。

依然是起源式的刺杀玩法

02战个痛快的佣兵国战

《奥德赛》的战斗乐趣并不止于此。本作加入的佣兵与国战系统足以满足你随时随地战个痛快的愿望。

本作的主角身为四海漂泊的佣兵,并没有阵营立场,也没有法律顾忌,因此可以随意的在雅典人或是斯巴达人的领土上为所欲为。不过,不管是当众偷窃还是当街杀人,都会积累玩家的通缉条,一旦积累到一定程度便会有同为佣兵的强大敌人前来追捕。

还有佣兵排名,每战胜一位,排名都会提升

佣兵也是本作传说装备的一大来源

玩家可以选择直接应战杀死对方,也可选择躲开避风头等待悬赏过期,亦可以主动支付罚金来保一时平安。不管玩家如何应对,佣兵都是如影随形的一道阻碍,这在一方面促使玩家多潜行刺杀避免悬赏值上升,另一方面也给玩家留足了自虐的空间。毕竟每一位佣兵都是强大的存在,做恶过度时,往往会有两三名佣兵同时追捕玩家,想要正面应战几乎是对玩家操作的究极考验。

甚至于,在国战与海战中都必须要面对佣兵的追捕

当然,身为佣兵,除了被同僚追得满街跑,也能参与国战按功论赏。与《枭雄》里的帮派战争相似,本作同样可以在各地区做任务、搞破坏来削减当前地区的国力值,从而引发国战。不过不同于《枭雄》的帮派战争,玩家在国战中可以随意选择效力的阵营,不管是是斯巴达还是雅典,一切只看钱。而进攻方与防守方在作战难度上又有所不同,是选择高难度高报酬还是选择低难度低报酬,都看玩家自己。

国战虽是多人乱战,但胜败的关键还是看玩家能否及时击杀对方头目

是的,源于《枭雄》,但又有所不同

可以说《奥德赛》在战斗层面,给予了玩家足够多的选择,随之而来的快感自然也远超以往。

03刺客信条宝可梦

与遍地沙漠的埃及不同,古希腊的地图区域内包含大量的海岛,因此驾船远航自然是不可少的内容,随之而来的海战系统自然也在意料之中。不过,海战对于《刺客信条》系列而言并不是什么新鲜玩意了,毕竟《黑旗》里我们玩的已经足够多,甚至在《起源》中也能重温一会。所以本作延续自《黑旗》的海战系统自然新鲜感寥寥。

扬帆起航

然而!本作的船只升级要素中有一项副手让本作的海战有了别样的乐趣。玩家可以通过完成支线任务来获取各种副手NPC,并将他们委派至战舰上参与战斗。倘若只是跑跑腿做做支线,那自然是无聊,作为出身斯巴达的佣兵做事自然要干脆点,直接打服敌人将其招募。

船只系统沿用《黑旗》,亮点就在这个副手

游戏中只要通过非致命手段将敌人打倒,便可以将对方招入麾下担当船员打手。而这个敌人并不局限于小兵,任何你看得上的佣兵,甚至是当前区域的领主国王都能一脚踹服,抓上船。而且往往佣兵与领主都是传说品质的强力副手,一刀砍死甚是可惜。这就给予了玩家更多的动力,是直接打死对手完成任务呢,还是周旋一番,一脚踹倒,掳走当小弟?

一脚踹服,宝可梦捕获成功

不得不说,这套强行抓人的系统有了几分《宝可梦》、《合金装备:幻痛》的味道,足以让人沉迷抓人无心开船。不过比较遗憾的是,《奥德赛》的船只系统只是《黑旗》的翻版,因此做的比较浅,区区四格副手位置难以承载玩家“抓人”的欲望。最后往往是列表里一片冷板凳船员,能用的只有四个。

越抓越多,只见新人笑哪见旧人哭

04漫游希腊,追寻上古

虽说《奥德赛》发售时间晚于《起源》,但讲述的却是刺客信条起源之前的故事。没有了刺客这个概念的束缚,《奥德赛》把视角放到更加久远的先行者身上,而着眼点的不同,也让游戏的体验不同。

双主角,选谁对故事都没实质的影响

主角作为流淌着斯巴达血脉的孤儿,从小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因缘际会下走出了隐居的小岛,深入希腊腹地追寻自己的亲人与血脉。并在随之而来的巨大阴谋中,一步步揭开自己与上古先行者之间的秘密,继而拯救世界于水火。

跟随主角的视角游历希腊,感受地中海的极致风光

育碧拿手的人文风光依然值回票价,希腊旅游模拟器

单纯来看,这个故事框架非常老套俗气,然而这背后牵扯的先行者是刺客系列一直以来最神秘的世界观设定。过去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神秘面纱再度被揭开,赋予了故事更多的深度。正因为有了先行者这条主脉,本作的剧情才能在俗套的发展中也能一步步的吸引人深入其中。

小小剧透一下,本作的世界观格局铺的蛮大,惊喜不断

幕后反派的设计,与起源相似

当然,在先行者这个噱头之外,《奥德赛》还在故事剧情中做了一些其他尝试,例如时下流行的对话选项系统。玩家可以通过选择来改变部分故事的走向。或是直接开打,或是展开一夜风流,或是直接影响结局,多样的选择也为本作的故事增添了一些新意。

关键选择其实并不多,大多时候无非是开打或是一夜情

新要素固然好,不过育碧一贯以来的剧本编排水平还是难堪大任,因而很多时候选项之间没有彼此联系。除却几个关键节点的选择影响结果,其他的选择都可有可无。这点虽无伤大雅但却让玩家的选择失去了重量,不得不说是个遗憾。

宣传中所谓的恋爱元素并不存在,仅仅是一夜情罢了

不得不提的一点是,本作的故事极其冗长,单单是中期寻亲这段故事便有足足十数小时之长,实在让人汗颜。毕竟现代人最缺的就是时间,如果只为了看一段故事,哪怕只过主线,也要耗费近30小时的时间,实在是缺乏性价比。

05总评:纵有珠玉在前,仍能绽放其华

在前作成功重拾口碑,将系列重新带回你我视线后,大家都很期待育碧能在续作中带给我们什么惊喜。然而基于前作打造的《刺客信条:奥德赛》,不免让人有了一些担忧。但事实证明,《刺客信条:奥德赛》是在《起源》基础上的又一次超越。更具乐趣的战斗、更加丰富的玩法、更加触及世界观核心的故事, 通过玩法上的扩展和剧情上的补完,使得《刺客信条:奥德赛》真正成为了一款体验圆满的游戏。

当然,它与前辈一样依然不完美,但起码育碧做出了许多尝试,努力在追寻让系列发展的新方向。就冲这点,就值得为之点赞,更何况这里还有一个风光秀丽,源于真实的希腊等待你去探索,有什么什么理由不买一份,远征奥德赛呢?

那个叫我姐姐的少年,被杀死了

若风死了。

窗外的阳光一寸寸地爬上来,爬上他渐渐苍白的面颊,他望着我,勉力扯出一个渗满血丝的笑意,去了。

徒留我握着那半截指尖余温,怔怔地失了神。

令人闻风丧胆的天下第一杀手,若风死了。

死在我柳媚儿手上。

从今天起,我将正式取代若风,成为雄戎国当之无愧的第一杀手!

1.

在我远走雄戎国的那些年,我听得最多的一个名字,就是:若风。

传闻,他像暗夜里的疾风,迅猛无声地拂过街头巷尾,翌日清晨,那里就会有一两具死状惨异的尸体,惊扰公众视野。

可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么多年以来,竟从来没有人亲眼见过他的真面目,也从来不知道他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

他们说,或许他真的就是一阵风,一阵吹刮自地狱的暗黑之风,风过无声,那不甘离世的人却从此梦断红尘。

也有人说,他是一个善于易面的高手,凭借无人知晓的高超易容术,轻轻松松就可化身成为你我身边的厨子、剃头匠、挑炭翁。。。然后,轻飘飘地取人项上人头,被取走的人还犹在梦中惊诧难醒。

。。。

凡此种种,传言听得多了,我便在心里,像供神一样将他供了起来。

我想,那个人,还真是我们杀手行列的楷模。

作为隐没在黑暗里的杀手,谁不想成为那超脱世间却又令世人噤若寒蝉的存在?像尊幽冷孤高的佛?

可,只有他做到了。

有时候,暗夜万物俱寂,我会忍不住趴在窗前,畅想今夜是不是会有一阵风过,把他带到我的面前。

这样,起码我还有机会和他搏上一搏,说不定,我会超乎世人认知,成为继他之后,另一个无人敢惹的狠角色呢?

可,一切,终归是我多想了。

深陷在荒郊野外,每日守着领主的森严戒律,除了吃饭,就是全力练功,我们已经被百里外的烟火红尘彻底遗忘了。

况且,就算机敏如他,又怎会注意到,在千里之外的胡钦,还有我们这样一小撮人在虎视眈眈呢?

2.

我是在一家破破烂烂的馄饨店,发现那个容貌俊美的少年的。

当时,他身背宽大的斗笠,正打算侧身从一个正在低头吃馄饨的小儿身边走过。

刚出锅的馄饨,很烫;饿极了的小儿,很急。

而小儿对面的女子,似乎在为自己的糟心事烦恼,完全没有预料到,将一碗滚烫的汤食,

单独放置在小儿身前有多么危险。

我想,那个男子在路过小儿身边之时,应是想伸手帮他扶一扶即将推挤到桌沿的汤碗的。

可,饥不择食的小儿,误以为他要抢走自己的饭碗,下意识弃了筷子就往碗沿抓去。

碗,是被抓到了,不过,与此同时,满满的一碗馄饨,也连汤带馅一并泼洒在他单薄的衣衫上。

初秋时节,秋老虎依旧烤得人皮肤开裂的漠北地界,为抵御炎热,人人皆着单衣薄片,更遑论调皮贪玩的黄口小儿了。

“哇”的一声爆哭,瞬间响彻在本就闭塞闷热的破烂小店,随着小儿凄厉惨叫,勉强拼凑在一起的几块门板似乎随时要摇摇坠落下来。

坐在小儿对面的女子,几乎瞬间回神,对上小儿凄楚嚎叫的面庞,女子不是惊慌失措地赶快上前,反而一把拉开正在帮小儿扒拉衣上汤水的男子,不由分说扬手一个巴掌,就要朝男子面上扇去,却被男子一个回手牢牢定在原地。

女子似乎认定,男子是害得自己娃儿泼汤烫伤的凶手,纵然手上不能动弹,嘴上脚下却没含糊,一面大骂男人出门不长眼睛,连她娃儿吃碗汤食都要碰掉,一面趁机上蹿下跳,意欲踢中男子身体要害。

面对女子歇斯底里的反扑,男子并未多废一言,只是伸出另一手,掀开小娃已然被浸透的衣衫,那里,娇嫩的肌肤肉眼可见地泛红一片。

这点伤,对我们大人来说,拿凉水冲上几冲,也便完事。可,偏偏被烫的是个皮薄肉嫩的小娃娃,如果不及时处理,小娃娃少不得几天破皮苦要吃。

顾不上那女人不要命地胡扯乱吆喝,男子自顾从胸前掏出一包药粉。

看样子,他是想单手给那小娃娃上药,毕竟,另一手还牢牢钳制着那个不分青红皂白的女人。

我主动走了过来。

目光碰触之际,一股无声的风骤然从四周旋起。我第一次看清他晶亮的眼睛,如草原捕食猛禽的鹰隼,又似暗夜亟待扑向猎物的凶兽。

心头凛冽之意铺天盖地。

但,好在他没拒绝,看着我仔仔细细将药粉均匀洒在小儿烫伤处,又帮小儿擦掉满头满脸的汗水、泪水鼻涕,他棱角分明的五官些许缓和下来,似乎是微笑的模样。

直到此时,不明所以的小孩母亲才悻悻地搂过小儿,用恶狠狠的目光,逼视着他为他们重新点了五碗热气腾腾的大馄饨。

那是他这个恶人必须给的赔礼!

小儿的母亲,边擦着小儿额头的汗,边毫不留情地递上恨恨目光。

3.

路上,我问他。

为什么不辩解?明明不是他碰掉的那碗馄饨,明明他也是好意。因为就算他不出手,那碗被小儿扒拉到桌沿半边悬空的馄饨,也终会掉落泼洒到他自己身上。

烈日之下,他笑了笑。

确切地说,只是嘴角挑起一个若隐若现的弧度,有自嘲,有讥诮。

好像发现,我居然是这么单纯的一个傻姑娘。

世间事,不是你解释了,别人就会相信,那取决于他们心中的利益计算。

再说,我为什么需要别人的信任呢?

他说这话时,秋日焚风正穿漠而过,萧萧沙石劈头盖脸打来,于苍茫天地掀起无限悲凉。

我仰头觑了觑他。

飞沙走石之间,他幽深的眸子,若一汪深不见底的冷潭,瞬间将人拖入冰雪渗骨的极寒洞窖。

起码,那个孩子是信你的。

我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望着前方起起伏伏没有尽头的沙丘,想起孩子那双黑葡萄般纯净仰慕的眼眸。

那,恐怕我要让他失望了。他的声音低缓而沉闷,莫名地让人有些心慌。

我回首四望,周边并没有他人行踪。

实在猜不透,那个仅和他有过一面之缘的孩童会怎样地失望呢?

沙漠的夜晚,来得迅疾,等我们脚步生风赶至绿洲旅店。

整个广袤的沙地已完全漆黑下来,伸手不见五指,且寒意削人。

一路上因为和他说话,嘴巴里裹进了很多碎石沙砾,所以,甫踏入旅店大门,我就着急忙慌和他挥手告别,扭头冲进自己的洗漱客房。

这是一家规模相对不小的绿洲歇脚地,围绕绿洲中心的清泉而建,上下二层,每层各有十间上好独立客房,客人可在房内自行吊取清泉之水饮用洗漱。

对风沙里摸爬滚打而来的客人而言,有清泉煮酒、清水洗身,这里简直就是梦中的人间天堂,而天堂里是不需要过多睡眠的。

是以,入夜很深了,我还依稀听到隔壁房里男人吃酒猜拳的吵嚷之音。

我以为,经过多日来的疲累,这倒头一觉怎么说也要睡到日上三竿。

可,有人存心扰我清梦。

清晨的第一缕光线还未射进窗棂,我就已被门外震耳欲聋的喧嚣吵醒。

隔壁房里,那个嗓门最大的男人死了。

被人用一枚细细的竹篾割断脖颈而亡,死不瞑目的头颅旁,一张小儿扬眉浅笑的画像,在殷红的粘稠血液里,格外触目惊心。

4.

凡是让姐姐不得安眠的人,都要死!

清晨尚且冷冽的空气里,在我咄咄逼人的目光注视下,他双手抱胸,闲闲地抿了抿嘴角。

对的,昨天路上,相谈到欢处,我们莫名其妙认了姐弟。

因我大他三月,故以长姐自居,他虽然举止老道,但终究是个容颜美丽的小小少年,所以,我成了他在这个世上最亲的存在。

但,我却不信,他会为了我这个昨日才相认的姐姐大开杀戒。

那张画像,纵然被浓稠的鲜血淹没,其上摩挲日久产生的折纹依然清晰可见。

他一定是处心积虑。

处心积虑接近那对贫寒窘迫的小儿母子,又将小儿画像带至将死之人眼前,给他最后的绝望。

只是,我不明白,他何苦如此?

那小儿母子,本与他无冤无仇,他既打定主意行刺那流落沙漠的雄戎叛将,又何须到那手无缚鸡之力的母子身前一转?

即使,传闻中说他一向做活精细,善于伪装乔面潜入死者生前场所,于无声无息中送死者上路,但混入那人所在军营,扮作赌酒行令的兵丁士卒岂不是更容易神不知鬼不觉?

还有,人既已死,为何要留下证据明显的小儿照片?难道他不担心我会举报?不担心有人会藉此顺藤摸瓜追到他头上?

我只是觉得给他看过之后,那张画像就不干净了,他的血太浓烈,喷洒到画像上了。

他给的理由简明扼要,却让人不寒而栗。

我不自觉抖了抖身体。

姐姐莫怕,他伸手将我冰凉的指尖握在掌心,弟弟就算杀遍天下人,也绝不会动姐姐一根指头。

也决不许别人动姐姐一根毫发!

迎着终于到来的万丈霞光,他修长的眼睫就像温软的羽毛拂过无垠的湖面,万千绮丽。

5.

旅店刺杀成功后,我在沙漠边沿搭了一处简易居所。

里面放上了我和他最常用的物什:他时常不离身的宽大斗笠,还有我经常不离口的纤细柳叶。

我甚至不遗余力从沙漠深处移栽了一株沙柳过来,想着屋里的柳叶总会枯萎,总有来不及摘取新鲜枝叶的时候。

难得的几个他不在的日子,我偷偷去了一趟当初的那家馄饨店,希望能再次看到那个两眼乌溜溜的可怜孺孩。

我想,不知道自己千辛万苦寻觅的亲人已然离世,也许是一件幸事。

可拂落眼前黄沙,再立足那家馄饨店时,馄饨店的店主竟然正在拆卸那几块已然千疮百孔的门板。

沙漠生意实在难做,他还是决定去往繁华富庶的中原,凭借多年不辞辛苦练就的手艺,在中原挣一处养老之所应不是难事。

想着要奔赴的光明未来,胡子拉碴的店主抑制不住眉角眼梢的笑意。听我向他打听那日吃馄饨的母子,他不禁十分无奈地摇了摇头。

那对母子啊,你别看女的嚣张让人生恨,可说来,他们也是可怜人呢。丈夫无故在朝遭人陷害,不得不逃难沙漠,余下母子二人一边艰难讨生,一边探听丈夫下落,这好不容易听说丈夫在绿洲旅店,正要全家团圆,结果,丈夫又被仇家突然杀害了。

这下哦,母子俩,彻底没着落喽。。。

店主一边叹息,一边摆摆手,自去收拾他不多的行李,连我追问他母子俩最后去了哪里都不再理会。

也是,就算告诉我又能怎样呢?沙漠那么大,我自顾尚且不暇,又哪里有功夫去照料苦命的母子二人呢?

我决定还是回家守着他。

近来,他越来越粘我了,像失散的小狼紧紧粘耗在母狼身边。

明明我只是去不远处的沟坎处,释放下体内多余的废水,他也要不放心地跟在我身后,生怕谁趁我们不注意,偷袭我;

闲暇时,我习惯去旷野搜寻几株裹腹的野菜,他也要不声不响地跟在我身后,编织他手上永远不会缺失的竹篾。

偶尔,我想去市集给他买几瓶下菜的烧酒,他亦要如猎狗般将周围一切闻嗅个透彻。。。

我曾给他开玩笑,如此形影不离地守护我,是不是怕我有一天会杀了他?

他目似星辰,望得郑重:“你是我今生今世要守护的人,我不允许任何人伤害你。”

为什么呢,我不过是萍水相逢的一过客,虽然冠有姐姐的名义,却终归不是亲姐弟?

因为,整个冷冰冰的刺杀生涯,只有你主动看出我的窘迫,并站了出来。

他说的是那日馄饨店,当他一手攥着疯婆子,一手掏出药粉时,我的主动走来。

那不过是再寻常不过的举动,我相信,就算不是我,也一定会有别人站出来。

不会的,这么多年,只有你,也只有你。

从我阿姐去世的那刻起,这个世界就再也没人给我一丁点好意。

他盯着住所外,那株孤零零的细小沙柳,眼底氤氲出我看不懂的情绪。

6.

我曾经不止一次,暗自揣测过“天下第一杀手”若风的出身背景。

我想他这样宛如夜风潇洒来去的男子,一定有着孤绝冷冽的不屑,不屑这世间一切繁华纷扰,所以他才能在接到任务的时候,将一切毫不留情地抹去。

可我从来没想过,他会是一只独自舔舐伤口的小狼。

每个夜朗星稀的晚间,他最喜欢的一件事,就是倚在窗前看深邃的夜空。他说,你知道吗?我只有在冰冷的星子那里,才能获得一些慰藉。因为,我不属于这个世间,每次当我试图向这个世间投去一些怜悯,向那些将要被我杀死的人多些共情,其结果总是失败的。

就像,就像那个绿洲里的叛将,我本来想设身处地,体会一下如果他死了,会对他的妻子孩子造成什么不良影响。

可你看,他们根本不值得。

我想起那天,他伸手想帮孩子扶住即将跌落的碗,想起那张牙舞爪的妇人不但未说一句感谢的话,反而恶狠狠让他赔了五大碗。

他不在乎那五大碗,也不在乎那碗洒落的馄饨,他在乎的只是一丝理解、善念。可庸俗的世人,连这一点都不愿意给。

他只能像个孤狼,一边渴望人世的烟火温暖,一边游离在世俗之外。

那样的人,活该失去!

也许,他们本是无心?我张了张嘴,试图劝服。

那他们的命,也死于无心,公平!他再度抱肩,目光如刀。

我拈了拈指尖的细长柳叶,折成好看的形状,送到嘴边。

清越的柳音响起,夜幕之下,他在我的吹奏中缓缓入眠。

我知道他为什么,唯独对我不设防。

因为,我像极了他稀薄记忆中的姐姐,那个忍饥受冻将最后一口吃食留给他,然后以一曲柳音将他带入香甜梦乡的姐姐。

7.

霞光倏然从地平线上升起的刹那,我兀自如沙漠里怆然挺立的沙柳,一动不动守候在他的床前。

简陋的居所四周,风声猎猎,听到柳音召唤的同门已然齐聚。

而他依然,像一个陷入甜甜梦乡的少年,眼睫轻颤,唇角微抿,安详得像是我小时候养过的一只小鹿。

柳叶般犀利的刀锋,渐渐划进他的皮肤深处,他却还像个不愿意醒来的孩子,执着地沉迷于梦境的片刻美好。

我纤细的手指,不觉停下来,想去摸一摸他骤然蹙起的眉头。

是梦醒了吗?遇到手持长箭的猎人了吗?

手指捱到眉心的那刻,他黑如曜石的眼眸倏然张开,炯炯如炬,逼视进我眼底深处。

电光火石间,我的左手如蛇出洞,穿入他毫不设防的右腹。

而他的竹篾,在距离我一寸之处,哀哀跌落。

他的手,一直都放在我身前一寸之处,如果他想,根本就不会给我左手出招的机会。

毕竟,我训练的终究是右手。

为什么?我直视他双目,身体传来阵阵痛楚,插在他右腹的刀像是插在我身上那般疼痛。

因为,我说过,这一世,决不允许任何人伤害你,也包括我。

他淡淡地笑着,眼睫有一滴泪,悄无声息流下。

世人皆将我视为恶魔,只是听名就觉闻风丧胆,唯有你,也只有你,在面对我凛然目光时,毫不迟疑地向我走来。

你就像我的姐姐那般温柔美好,我。。。怎么舍得向你出手呢?

他深深地望我一眼,本就嫩如白光的脸颊,更加苍白,可他的眼睛分明在微笑。

我活了二十年。。。被人排斥了十五年。。。。还好,死的时候,有姐姐陪着。。。

姐姐,你能抱抱我吗?。。。我冷。。。

他翕动的唇角,已经越来越发不出声音,攥在我掌心的手指,也已渐渐冰凉。

可我不能,门外,还有几双犀利的眼睛在盯着我们,如果我不能利落送他上路,自然会有别人替补上来。

从一开始,我们不过就是为围剿他而生的暗杀团队,他从世人那里希冀不来的温暖,在我这里,不过是早就给他设好的一处陷阱。

太阳一点点爬升上来,窗外的热浪,一股高过一股,扑在他僵硬苍凉的脸颊。我走过去,将那双温柔浅笑的眸子,缓缓抹上。

从今天起,我将成为继若风之后,雄戎国又一个无人能敌的存在。

我的名字叫“风媚儿”!

唐朝边塞诗人的圣地:一座被流沙掩埋的古城

文/时间领主

1

“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王维的一首《渭城曲》,让阳关成了家喻户晓的地方。在《全唐诗》中,写阳关的诗作有40多首,而以边塞诗居多。

阳关,中国古代丝绸之路南路必经的关隘。西汉置关,位于今甘肃敦煌市西南的古董滩附近,因在玉门关之南,故名。到了唐代,这里成了抵御西北游牧民族侵扰的重要关隘,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险要地势,常年驻扎军队,渐渐发展成边陲小城。在唐代,出了阳关就是茫茫戈壁大漠,因此有“西出阳关无故人”之语。

“初唐四杰”之一的骆宾王曾常年在边疆驻守,写有不少边塞诗。其中《久戍边城有怀京邑》写道,“陇坂肝肠绝,阳关亭候迂。迷魂惊落雁,离恨断飞凫”,《畴昔篇》写有,“阳关积雾万里昏,剑阁连山千种色”,极写边塞的艰苦环境。大诗人杜甫在《送人从军》中写有——

弱水应无地,阳关已近天。

今君渡沙碛,累月断人烟。

好武宁论命,封侯不计年。

马寒防失道,雪没锦鞍鞯。

2

阳关始建于汉元封四年(公元前107年)左右,曾设都尉管理军务。此后,不少王朝都把这里作为军事重地派兵把守,据说唐玄奘从印度取经回国,就是走丝路南道,东入阳关返回长安的。

在盛唐诗人笔下,阳关无疑成了边塞的代名词。王维早年曾作为监察御史,奉命出塞,担任凉州河西节度幕判官。他在这段时期写了大量边塞诗,如《送平澹然判官》写有,“不识阳关路,新从定远侯。黄云断春色,画角起边愁”;在《送刘司直赴安西》中写到,“绝域阳关道,胡沙与塞尘。三春时有雁,万里少行人”;在《奉和圣制送不蒙都护兼鸿胪卿归安西应制》中写有,“鸣笳瀚海曲,按节阳关外。落日下河源,寒山静秋塞”。这些诗作延续了他“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的风格,描写边塞风光,瑰丽奇异,慷慨苍凉,令人神往。

边塞诗大咖岑参,也留下不少写阳关的边塞诗,如在《岁暮碛外寄元撝》中,他写道,“别家逢逼岁,出塞独离群。发到阳关白,书今远报君”,可谓震耳发聩,情真意切;而其在《寄宇文判官》中也写有,“二年领公事,两度过阳关。相忆不可见,别来头已斑”,与前诗有异曲同工之妙。

而小编独自喜欢他的另一首边塞诗《过酒泉,忆杜陵别业》,语句平时,却匠心独运,运用夸张的奇特想象,再现边塞的瑰丽景象,集中体现了“岑超高实”的特色——

昨夜宿祁连,今朝过酒泉。

黄沙西际海,白草北连天。

愁里难消日,归期尚隔年。

阳关万里梦,知处杜陵田。

3

俗话说,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与独木桥相对,足见阳关“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险要。

在唐朝边塞诗中,阳关几乎是诗歌题材的标配。不少诗人如储嗣宗、高骈、耿湋、崔湜、赵嘏、沈佺期、袁晖、戴叔伦、许棠、钱起等,都写过关于阳关的诗,留下不少名句,如“五原西去阳关废,日漫平沙不见人”、“绝漠秋山在,阳关旧路通”、“雪下阳关路,人稀陇戍头”、“直候阳关使,殷勤寄海西”、“岁华庭北上,何日度阳关”、“浮云遮却阳关道,向晚谁知妾怀抱”、“秋归未过阳关日,夜魄忽销阴塞云”、“谁人更唱阳关曲,牢落烟霞梦不成”、“渭城朝雨休重唱,满眼阳关客未归”、“战处黑云霾瀚海,愁中明月度阳关”等。

其中,自称“五言长城”的刘长卿曾有一首《送裴四判官赴河西军试》,写的也是铮铮然有金玉声。摘录部分如下——

阳关望天尽,洮水令人愁。

万里看一鸟,旷然烟霞收。

晚花对古戍,春雪含边州。

道路难暂隔,音尘那可求。

他时相望处,明月西南楼。

4

到了中晚唐,阳关渐渐成了乐曲名的代名词,又名“阳关三叠”、“渭城曲”。比如诗人张祜《听歌》所写——

十二年前边塞行,坐中无语叹歌情。

不堪昨夜先垂泪,西去阳关第一声。

此类诗作在中晚唐还不少,如大诗人白居易的《对酒五首》其一——

百岁无多时壮健,一春能几日晴明。

相逢且莫推辞醉,听唱阳关第四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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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如白居易的《答苏六》——

但喜暑随三伏去,不知秋送二毛来。

更无别计相宽慰,故遣阳关劝一杯。

这里的阳关已不是指关隘,而是成了乐曲。晚唐大诗人李商隐在《赠歌妓》里也这样用过——

水精如意玉连环,下蔡城危莫破颜。

红绽樱桃含白雪,断肠声里唱阳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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